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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要加大节能改造力度。紧密围绕能耗高、节能潜力大的生产科研环节,采取多种形式引进、吸收先进适用节能技术,促进节能技术及工艺升级换代;大力推广共性强、见效快,应用面广的成熟节能工艺和技术运用;多渠道筹措资金,合理安排、落实费用,加大节能改造力度。重点用能单位还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节能技术、工艺和方法的研发。 二要认真执行节能信息报告制度。各单位要加大节能定额、计量、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,建立能源消耗统计台帐,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、范围、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耗指标进行定期收集、汇总和分析。按规定要求报送能源消费月、季报和节能工作情况季报,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和准确。 三要落实节能主体责任。要从自身发展的战略高度开展节能工作,切实履行社会责任。单位主要领导人是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;要建立健全节能工作领导机构,研究、决策单位节能重大事项,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,宣贯《能源管理体系要求》国家标准,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体系;要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节能制度和措施的落实,分析评价本单位节能状况,提出改进措施;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“十二五”节能工作规划,推动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。 四要加强节能监督管理和对标检查。根据《火炬关于对成员单位用能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继续对成员单位节能实行分类监督管理,并根据能耗的变化进行调整。通过审核节能工作报告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组织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抽查。在重点用能单位中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对标交流活动。 五要提高全员节约意识。各单位党政工团要密切配合,加强对国家节能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、贯彻,组织开展“节能宣传周”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能活动,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和责任感。要进一步加强对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,开展节能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;组织开展群众性“节能合理化建议”活动,提高现场节能技术操作和管理水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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